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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15-08-04 浏览:[70]次


山东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11月,为山东晋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属山西晋煤集团三级子企业,公司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城阳光大街西首,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前身为始建于1970年的宁津县化肥厂,1972年建成投产,生产能力为3000吨合成氨。19979月改制为宁津县永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993年开始扩建氨醇生产线,2005年开工建设尿素生产线,并于20066月竣工投产,现已发展成为拥有1 3万吨氨醇(其中2.5万吨甲醇)、10万吨尿素生产能力的中型氮肥企业。公司现有占地面积33m2,建筑面积5.5m2,职工4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5人。现有总资产28250万元。年销售收入约4亿元,利税能力1000万元。

山东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投资593万元建设合成氨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现该项目按“三同时”的要求,完成了项目的设立和设计审查,目前该项目已建成并进入试生产阶段,现企业对合成氨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请验收。

该项目的产品氨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物质,因此,本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5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规定”, 山东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需要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因此,该公司委托山东诚泰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相关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在对山东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技术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的基础上,识别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用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预先危险性分析、事故后果分析对该项目进行了定性、定量分析评价,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建议,最后得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本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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