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咨询热线:

0531-88958163

公司业绩
联系我们

电话:0531-88958163

地址:菏泽市开发区丹阳办事处黄河东路2999号大成地产5楼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15号融和大厦四楼

莱芜钢铁华威工程有限公司 混酚精制扩建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5-08-05 浏览:[53]次


莱芜钢铁华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利用现有成熟的工艺生产技术,投资260万元人民币,扩建2000/年混酚精制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位于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征土地。主要建设混酚精制生产装置车间和产品接料储存车间。根据《危险品化学名录》(2015版)可知,该项目产品苯酚、邻甲酚、间对甲酚、二甲酚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原辅材料中涉及到混酚等危化品,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45号)第二十九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且不得委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评价的同一安全评价机构”,该公司的委托,山东诚泰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接到评价委托后,我公司依据项目特点,组成了评价组,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在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调查、资料收集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定量评价和科学分析,找出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得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编制《莱芜钢铁华威工程有限公司混酚精制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本报告可以作为该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的依据。




扫码关注我们

服务热线

0531-88958163

地址:菏泽市开发区丹阳办事处黄河东路2999号大成地产5楼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15号融和大厦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