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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泰隔化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春坤,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老城镇工业园。
该公司1800吨/年粗酚加工建设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在泰安市肥城市老城镇工业园。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粗酚、苯酚、邻甲酚、间对甲酚和沥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按照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且不得委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评价的同一安全评价机构”,肥城泰隔化剂有限公司委托山东诚泰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1800吨/年粗酚加工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随即成立了项目评价小组开展工作,并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等要求,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调研,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等情况的基础上,遵照相关标准、规范文件,通过定性、定量分析评价,找出本项目固有的危险因素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安全生产的对策措施和建议,根据细则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