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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验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合创气体有限公司2万吨/年三氟化硼络合物、2000吨/年瓶装三氟化硼气体建设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
项目简介: 山东合创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气体”)成立于2021年3月5日,法定代表人孙刚强,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住所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钱塘江路52号。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压力锅生产。 合创气体为山东合益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益气体”)的全资子公司,合益气体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金7000万元,地处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坨精细化工园(胜坨工业园合益路以东,胜景路以北),占地面积100000平方米,现有员工100余人,为一家生产三氟化硼气体及其络合物的企业,产品主要用于医药、有机合成的催化剂、制备硼化物的原料,也应用于半导体芯片、核电防护生产领域等。 合创气体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的第三批化工园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化工产业园区内,厂区占地面积48182.98m2,厂内现有一套2万吨/年三氟化硼络合物、2000吨/年瓶装三氟化硼气体建设项目(一期)及配套公辅、储存装卸设施(以下简称“本项目”),目前已进入试生产阶段。 合创气体于2022年10月25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37052200058,登记品种有原料:二乙二醇二甲醚、氟化氢[无水]、二氯甲烷、硼酸、乙腈、二甲醚、4-甲基苯胺、2-甲基咪唑、苯甲醚、四氢呋喃、甲醇、丙酸、发烟硫酸、二甲硫、乙胺、磷酸、乙醚、丁醚、碳酸二乙脂、乙醇、苯酚、乙酸乙酯、环丁砜、乙酸、苄胺、乙酸正丁酯、碳酸二甲酯、氯乙酸乙酯;产品:三氟化硼1000吨/年、副产硫酸(93%)29539.7吨/年、三氟化硼碳酸二甲酯络合物1250吨/年、三氟化硼乙腈络合物(固)2000吨/年、三氟化硼乙腈络合物(液)750吨/年、三氟化硼四氢呋喃络合物1000吨/年、三氟化硼乙酸络合物1000吨/年、三氟化硼乙酸乙酯络合物1000吨/年、三氟化硼甲醇络合物10吨/年、三氟化硼甲醚络合物(又称三氟化硼二甲醚络合物)1000吨/年、三氟化硼丁醚络合物100吨/年、三氟化硼乙醚络合物500吨/年、三氟化硼二乙二醇二甲醚络合物10吨/年、三氟化硼丙酸络合物10吨/年、三氟化硼磷酸络合物100吨/年、三氟化硼环丁砜络合物10吨/年、三氟化硼氯乙酸乙酯络合物10吨/年、三氟化硼乙醇络合物10吨/年、三氟化硼乙酸丁酯络合物10吨/年、三氟化硼甲苯胺络合物10吨/年、三氟化硼乙胺(别名三氟化硼单乙胺络合物)10吨/年、三氟化硼苄胺络合物10吨/年、三氟化硼苯酚络合物10吨/年、三氟化硼二水络合物10吨/年、三氟化硼甲硫醚络合物(又称三氟化硼二甲基硫醚络合物)10吨/年、三氟化硼2-甲基咪唑络合物10吨/年、三氟化硼碳酸二乙酯络合物10吨/年、三氟化硼苯甲醚络合物10吨/年;中间产品:三氟化硼8900吨/年,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4日。 合创气体劳动定员80人,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部,配备安全总监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均为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均在有效期内。公司制定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
项目负责人 | 史孝洪 | ||
项目组成员 | 朱鹏辉、张化强、王瑞芳、付志阳 | ||
报告编制人 | 史孝洪 | ||
报告审核人 | 乐碧兰 | ||
技术负责人 | 米永峰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丽丽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2.5.10 | 史孝洪 | 初防 | |
2022.10.17 | 史孝洪、朱鹏辉 | 考察 | |
2022.10.31 | 史孝洪、朱鹏辉 | 检查 | |
2022.11.4 | 史孝洪、朱鹏辉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2.12.5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通过对山东合创气体有限公司2万吨/年三氟化硼络合物、2000吨/年瓶装三氟化硼气体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文件、设备设施的法定检测等情况的检查以及对该建设项目的现场调研,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本次评价采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中毒模型分析法等定性、定量安全评价方法,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分析,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及工艺、设备设施的可靠性进行了分析论证,并对其危险、有害程度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 本项目与厂外周边设施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版)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要求的相关场所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本项目选址满足《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等规范的要求。 本建设项目在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设计的安全设施已采纳,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采取的安全设施处于国内同类企业较先进水平。 该建设项目试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平稳,工况参数符合工艺及设计要求。仪表控制系统运行正常,操作灵活好用,自动保护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相对较好。 针对本次评价提出的事故隐患及相应的建议整改对策措施,该公司对现场隐患经整改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本次评价选择定性、定量安全评价方法,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复查的基础上,分析论证了本项目的安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通过本次评价,评价组认为: 本项目遵守了国家对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制度要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已经通过审查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施工,质量达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安全条件评价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基本落实,未落实项进行了整改;特种设备办理相关的登记注册手续,相关的安全附件、仪器仪表已检验、检测合格,项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安全管理可靠、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的要求,并进行了演练。本项目试运行至今运行状况稳定、正常,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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